明天(4月1日)起,一批医药新规执行,涉“双通道”药店不再接受纸质处方,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》.....

01

“双通道”药店不再接受纸质处方

根据国家医保局近期的《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》,自2025年1月1日起,配备“双通道”药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“双通道”药品处方,不再接受纸质处方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,由统筹地区报省级医保部门同意,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,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(即4月1日起,不再接受纸质处方)。

随后,河北等多个省医保局转发该文件,其中也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,“双通道”药店不接受纸质处方(特殊情况的,纸质处方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)。可以看到,该市对于电子处方的推广应用范围更广、力度更大,全市定点药店必须在4个月内接入电子处方中心,实行规范化的处方流转。

除河北省外,吉林省也对定点药店“纸质处方”作出相同要求。吉林省医保局表示,2024年12月底前,对各地定点医药机构不具备电子处方流转条件、未按要求与医保部门追溯码和“进销存”接口对接并上传数据的,可采取暂停结算、中止协议等方式限期整改,对拒不整改的要解除协议管理。

返回
顶部